一、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9名,专业技术岗位9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现场报名时间:5月16日至5月19日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1)现场报名地址: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执中楼二楼一会议室(桃子湖路48号)
(2)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登录小叮及第微信小程序,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未按期提交报名材料或逾期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
⑥报名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⑦报名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者,均入围)。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师范大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实际操作测试环节。实际操作测试采取片段教学与专业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实际操作测试、面试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实际操作测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师范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7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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