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nf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9日至7月3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登陆学校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ly.hnfnu.edu.cn:8082/zpwz/;技术支持服务电话:李工18680296736,刘工15802527824),进入招聘系统注册登录后详细阅读应聘须知,根据应聘的岗位如实填报上传相关信息。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
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2)应聘辅导员、实验员、管理人员、其他专技人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按照应聘岗位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知识、材料分析和公文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若参考人数低于1:5比例的,以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办公软件使用能力(含PPT制作与应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
以上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